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税费改革”首先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的收入分配关系

2000-02-05分类号:F812.42

【作者】叶汉生
【部门】中南财经大学
【摘要】当前被许多人称为“费改税”的改革实际上是一项以清理、整顿各种收费尤其是其中的预算外和制度外资金为基础,使政府的税收、规费、使用费和与政府职能无关的商业性收费分流归位的综合性税费改革。之所以将“税费改革”误称为“费改税”,导源于这种改革思想的片面性:通过单一的“费改税”途径,解决单一的“费大于税”或“费的越位、税的缺位”问题,从而理顺单一的政府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政府与其各部门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强化中央宏观调控。其实,“税费改革”首先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的收入分配关系,其次才是理顺政府内部的收入分配关系。这由逻辑使然,无庸赘述。
【关键词】收入分配关系  税费改革  费改税  负担水平  无偿性  环境保护税  中长期目标  预算管理制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家税务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