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市场情况”的规则解释与中国因应——以澳大利亚对华反倾销中的实践为例
2018-05-21分类号:F752.02
【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自2005年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以来,澳大利亚通过在8起对华反倾销中扩大解释和滥用特殊市场情况规则,事实上变相对华延续"替代国"做法、行非市场经济歧视之实。这在实践中表现为将"特殊市场情况"解释为中国宏观政府干预所导致的原材料低价,并据此决定构造正常价值。文章根据国际公法的条约解释规则,尝试解答了澳对华反倾销实践所映射出的、有关"特殊市场情况"的法律解释之惑,并据此认为澳大利亚对华认定特殊市场情况的现行做法不符合WTO法的规定。对此,中国政府应借助中澳FTA和WTO争端解决,多措并举寻求救济。
【关键词】澳大利亚 对华反倾销 PMS法律解释 WTO合规性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7BFX203)
【所属期刊栏目】华东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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