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与东盟农产品贸易降税模式比较研究——兼论RCEP谈判的推进
2018-05-20分类号:F313.7;F745
【部门】辽宁大学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摘要】RCEP经过21轮谈判后,农产品贸易降税时间和敏感产品方面分歧仍然较大。本文对中日韩与东盟的三个FTA农产品降税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三个FTA都对东盟10国做了区分,特别是都对越南单独设立了减税表;中国与东盟实施了"早期收获"计划,日本与东盟签订"一揽子"协议,而韩国与东盟就敏感品设立了更为复杂的分类。通过对中日、中韩、日韩与东盟FTA特征的比较,对目前降税模式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建议东盟及中日韩等域内各国着眼长远,早日达成RCEP协定。
【关键词】中国—东盟FTA 日本—东盟EPA 韩国—东盟FTA 农产品 降税模式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球经济失衡与治理对我国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的影响与对策研究”(编号:14ZDA085);; 辽宁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课题“破解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囚徒困境’的路径研究”(编号:Y201708)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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