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领投人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与制度纾解
2018-05-16分类号:D922.291.91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南昌工程学院
【摘要】股权众筹中"领投+跟投"模式的道德风险主要来自于领投人独自或者领投人与众筹企业恶意串通、损害跟投人利益,从而获取不正当收益或转嫁风险。领投人制度的产生源于证券发行"去中介化"之下对专业投资人信誉背书的需求。然而以专业投资人的投资信号来替代金融中介,却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羊群效应,而且是能够被操纵的羊群效应。从金融中介的委托代理结构到领投人引导之下的羊群效应,跟投人参与羊群行为是否能增加投资收益,只能寄希望于领投人的良好道德和正确决策,而这需要有制度化保障机制来约束领投人的道德风险行为。为此,一是要完善领投人在股权众筹项目中投资行为的规则,限定领投人投资的最低比例,要求领投人和跟投人在资本认缴上执行同样的规则,在冷静期届满前不显示领投人的投资记录,对领投人转让股份施加必要的限制;二是要建立健全领投人在众筹项目中投资的声誉约束机制,增加领投人信息披露的内容,将领投人失信行为录入征信系统,对领投人的失信行为采取行政性惩戒、市场性惩戒和司法性惩戒,减少领投人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股权众筹 去中介化 再中介化 道德风险 羊群行为
【基金】江西省2017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股权众筹信息披露有效性的法律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FX17209)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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