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制度及实务应用
2018-05-15分类号:F271;F275
【部门】苏港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摘要】自新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关联企业破产案件频繁发生,而我国现行破产制度设计只针对单一企业破产,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没有任何规范。2012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业内专家对实体合并的相关规则进行了多次讨论,数易其稿,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针对破产实务中越来越频繁的关联企业破产案件,在规则缺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以极其谨慎的态度审理合并破产案件。因合并破产涉及多方利益,在多方压力下,有时会出现选择性合并破产、选择性合并重
【关键词】破产案件 破产法 关联企业 人格混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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