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股改与农村金融地方监管体制重构
2018-05-15分类号:F832.1;F832.35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地方金融监管权"设置是农信社股份制改革背景下农村金融监管改革的破局之路。当前农村金融监管面临多龙治水、权责不明,产权不清、行政色彩浓厚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农信社全面股改后的农村金融格局。应当以"提高监管效率、预防区域性金融风险"为目标,将农村金融监管的大部分职权并入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构建独立的省级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从而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权建设、构建中国双层金融监管体制作出有益探索。
【关键词】农村金融监管 地方金融监管权 农村信用社 股份制改造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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