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典当到小额质押贷款营业所:1949—1966年上海典当业的变迁
2018-05-15分类号:F832.9;K27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摘要】典当业以物质钱,是调剂平民经济的传统金融机构。上海解放后,失业贫苦市民数量较多,他们普遍依赖典当借贷度日。有鉴于此,人民政府允许典当业存在,并从利息、资金两个方面对其加强管理,使之符合新社会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复苏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推进,典当业"基本取缔"的政策最终确立。1956年上海私营典当业被改造为小额质押贷款营业所,成为向上海贫困市民提供临时低息生活贷款的服务机构。从"当"到"贷"发生了许多变化,但小额质押贷款营业所如同旧典当一样为上海市民所称便。小额质押贷款营业所不仅是人民政权对传统金融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结果,也与近代以来各地"公典"制度的设计和实践一脉相承。
【关键词】典当业 小额质押贷款营业所 公典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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