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的版权侵权认定问题探讨
2018-05-10分类号:D923.41
【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摘要】随着互联网服务的不断发展,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在提供传统搜索服务的同时,还使用图片搜索、深度链接和聚合搜索等新技术并提供更多类型的服务。若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跨越了版权人的利益边界,根据公平正义的民法原则,它的行为就应当受到版权法的规制。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应本着尊重版权、合法经营的原则,实现版权人、网络用户和互联网企业的共赢。
【关键词】搜索引擎服务 提供商 版权侵权认定 避免侵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