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公司“五步法”收入模型应用探讨——以滴滴出行为例
2018-05-09分类号:F572;F715.5;F724.6
【部门】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引发商业模式新变革,互联网平台应运而生,成为互联网创业的主要趋势,但会计实务中其收入确认存在诸多空白与难点。文章以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为依据,以滴滴出行为例,探讨了"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在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应用,明确了数据电文形式合同的成立时间,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与确认时点,优惠券、积分该如何计入收入等会计实务问题。互联网平台商业模式比较复杂,其收入确认所依据准则应以经济实质为基础进行判断;新准则对于提供服务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指引还不明确,需要提供进一步的应用指南。
【关键词】五步法 收入确认 滴滴出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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