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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裁量权的法律规制——以税务和解的授权界限为例

2018-05-08分类号:D922.1

【作者】陈雷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摘要】税务行政裁量权的规范化行使是税收法治达成的关键。税务和解作为税务裁量权的实现载体,承载了重要的税务功能。当前,学界关于税务和解裁量权运用的研究大多停留在规范确认和政策宣传层面,缺乏具体的制度化设计和程序性救济。这既是立法滞后的表现,也与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思维惯性有关。规范税务和解的授权界限,一方面需要厘清税务机关作为国库代理人的法定权限和行为模式,明确授权行为的效力归属与准据法适用的标准,以寻求私法治理与公法治理之间的有机平衡;另一方面,为避免裁量权在和解中的肆意扩张,需要从法定性、合理性、经济性、正当性出发对税务和解的前提要件、尺度要件、事实要件和形式要件等核心问题做特定限制,列举税务和解在公法和民法视野中违反授权界限的"负面清单",以明确税务和解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方式。
【关键词】自由裁量权  税务和解  法定权限  司法审查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税收法制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AFX020)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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