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新收入准则下回迁安置房的收入确认探讨

2018-05-05分类号:F275;F299.23

【作者】杨健  
【部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回迁安置房是否和一般的商品房一样作收入处理,在实务中有不同的做法,对企业的财务影响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回迁安置房是获取土地的对价,不能确认收入,一种观点认为其就是收入的一部分。新收入准则发布后,从五步法模型来判断,拆迁户属于客户,产权调换协议即是识别出的合同,交易价格可以确定,履约义务为交付新房给拆迁户,并且这些新房与其他正常销售的没有差别,应在新房交付时确认收入。
【关键词】回迁安置房  收入确认  五步法收入模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