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所有权共享的理论逻辑——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
2018-04-30分类号:F321.1
【部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由"两权分离"转向"三权分置"的产权改革,暴露了新古典产权理论对于解释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安排的矛盾。在中国农村地区,集体以组织的形态存在。而在家庭承包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层次性,即存在广义与狭义的区分。因此,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也随之具有了层次性,使其具有不同于个体所有权的鲜明特征。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土地承包权,共同分割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和利益,形成集体和农民共享土地所有权的产权形态。在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保障个人的使用和流转,土地所有权共享实现了公平性与有效性的统一。
【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安排 集体 所有权 两权分离 三权分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