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利劫持”的法律属性及其司法救济
2018-04-26分类号:D923.42
【部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要】标准必要专利是行业标准的必要技术,专利劫持产生的原因是专利与标准之间的利益冲突。专利权人不当申请禁令救济,破坏市场自由竞争,损害标准实施者合法利益。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负有对外许可的义务,应当向所有标准实施者进行许可,而专利劫持却是一种违约行为。只有依据利益平衡的原则考虑签发禁令,确定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许可费,才能使标准专利的各方当事人对峙或冲突中走向相互协调,在法律规则的制定与完善中,实现司法禁令救济的正当性。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 专利劫持 司法救济
【基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课题“知识产权运用与管理制度的设计”(GDIP2016-K04);; 国家知识产权局课题“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的构建及运作模式研究”(SS12-A-01)
【所属期刊栏目】科技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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