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林地保护司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8-04-25分类号:D922.63
【部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摘要】目前,我国对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林地保护司法制度,还存在林地刑事司法保护立法供给不足,刑事司法对林地犯罪行为打击乏力,以罚代刑现象较多、刑事处罚偏轻,对地方政府的林地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司法制约机制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解决林地保护司法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刻不容缓。可从完善相关刑事立法,建立健全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护林地资源的作用等方面加以考虑。
【关键词】林地 司法 问责制 环境公益诉讼
【基金】国家林业局林业软科学研究项目“我国林地保护管理法律机制研究”(编号:2015-R11)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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