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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量分配的流域生态补偿研究——以小清河流域为例

2018-04-25分类号:TV213.4

【作者】耿翔燕  葛颜祥  
【部门】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目的]水量分配和生态补偿是我国流域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两个重要模块,有助于解决水资源利用冲突,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方法]以小清河流域为例,将两者进行有效衔接,采用AHP法和熵值法进行科学分水的基础上,根据应分水量分摊上游的保护成本,结合各区域的实际用水和节水贡献进行调整,按照逐级补偿方式,测算流域各区域的水量综合补偿额。[结果]按照公平、效率、可持续的原则,2016年小清河上游至下游各区域的水量分配额分别为:滨州邹平7 350.03万m~3、淄博6 568.84万m~3、滨州博兴4 411.18万m~3、东营9 620.53万m~3、潍坊6 649.42万m~3;济南作为上游水源地为整条流域供水获得补偿2.66亿元,滨州邹平段因水量维护贡献突出、正外部效益外溢获得补偿2.020 2亿元,淄博、滨州博兴、东营和潍坊段则因其超量用水各需支付22.59万元、1.33亿元、1.11亿元和2.27亿元。[结论]小清河下游地区应增强水量维护意识,促进产业结构向绿色转型升级,减少用水量。此外,今后应探索多元化的补偿资金来源,提高用水效率,实现流域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水量分配  保护成本  流域生态补偿  水资源管理  小清河流域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水源地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与配套政策研究”(14BJY0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体功能区视角下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16BJY03);; 山东省“双一流”奖补资金(SYL2017XTTD08);; 山东农业大学社科发展研究基金“山东省农业资源与生态安全研究”(201712-03)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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