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心理契约的监理工程师信用治理研究
2018-04-24分类号:F426.92
【部门】河北经贸大学 天津大学
【摘要】业主从心理契约的新视角来实现监理工程师的自我约束,能够防止信息不对称消极作用的发生,大幅度减少业主的交易成本,促进监管的有效性。通过构建监理工程师心理契约与其信用行为相互关系的结构方程模型,运用隐性契约实现对监理工程师信用行为的长期治理。研究结果表明,监理工程师的心理契约可以通过组织承诺和组织公平感对其信用行为产生正向作用。
【关键词】心理契约 组织承诺 信用治理 监理工程师
【基金】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7GL052)
【所属期刊栏目】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