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年离婚“女性主导”现象及其形成机制——基于性别理论视角和四川S市5县(区)的考察
2018-04-24分类号:C913.68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川北医学院
【摘要】基于四川省S市5县(区)农村离婚案例的调研分析显示:农村离婚呈现出农村青年女性主动离婚事件增多,女性提出离婚主因是经济因素,女性注重个体体验、对男性不良习惯行为容忍度降低等新特征。这种"女性主导"现象形成的主要机制为:农村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使得女性在婚姻市场中掌握着话语权;乡村传统文化习俗消解使得农村再婚女性"去传统化"和"去污名化";现代性的社会情境改变了农村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模式,使得部分女性敢于摆脱束缚并把离婚想法付诸行动。
【关键词】农村青年 离婚 女性主导 形成机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1&ZD036)
【所属期刊栏目】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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