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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学位撤销条件的原则与要求

2018-01-15分类号:G643.7

【作者】宋烁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撤销学位条件的规定存在不统一、不明确,撤销标准宽严不一的问题。学位授予不同于行政许可,在设定学位撤销条件时应考虑不同学位授予条件之间的重要性差异,遵循比例原则。认为设定学位撤销条件,在立法形式上应当在《学位条例》中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撤销学位的情形,限制学位授予单位设定学位撤销的条件;在立法内容上应当以三种情形为限:严重违反政治原则、法律规定和道德标准的行为,必修课考试和学位论文中的舞弊作伪行为,在取得入学资格和学籍中的舞弊作伪行为等。
【关键词】学位撤销  学位授予  学位条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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