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利与义务之间:图书馆权利性文件的文本解读
2017-10-20分类号:G250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摘要】研究图书馆权利须从相关文件的文本出发。文本分析显示:《图书馆权利法案》规定的是图书馆义务而非图书馆权利,图书馆权利性文件中也包含有大量的图书馆义务性规定。图书馆权利性文件之所以要规定义务,是因为权利性条款存在缺乏具体行为指引、有相互冲突情形、需要相对义务人履行义务等不足,需要义务性规定来弥补。图书馆义务有公法层面和私法层面两种类型,区分公法层面的图书馆义务和私法层面的图书馆义务对保护私权利、限制公权力、明确救济方式、落实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图书馆权利 图书馆义务 文本解读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国家文化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ZD04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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