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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国有企业出资人财务监督缺位的几个问题

2000-06-30分类号:F276.1

【作者】于长春  伍中信
【部门】国家会计学院!100084  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410079
【摘要】为了弥补国企出资人缺位所导致的财务监督弱化,政府推行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财务总监制或稽察特派员制。比较分析这三种财务监督的方式可见,会计人员委派制适用于非企业单位和机关;财务总监制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稽察特派负制改为外派监事会制,不仅是把政府行为转变为代表国有资本所有者的企业行为,而且更适用于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监督。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国企出资人财务监督机制。
【关键词】国有企业  出资人  财务监督机制  会计人员委派制  财务总监制  稽察特派员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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