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大股东能否降低公司债务融资成本
2017-10-10分类号:F275.3;F832.51
【部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摘要】本文以2003-2014年的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多个大股东对公司债务融资成本的影响。结果表明,具有多个大股东的公司债务融资成本更低。该结论在控制内生性后依然成立。我们发现与监督假说一致,当公司内大股东数量越多、非控股大股东持股越多、大股东间持股分散度越低时,大股东更容易发挥监督作用,公司的债务融资成本越低。此外,当公司信息环境更好、公司所处地区法律环境更好时,大股东更容易发挥监督作用,多个大股东与债务融资成本间的负向关系也更加明显。本文从债务融资成本视角,为股权结构安排的经济后果提供了一定的证据支持
【关键词】多个大股东 债务融资成本 监督 信息环境 法律环境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16XNL007)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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