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自律与立法规制在读者隐私保护中的利弊分析
2017-09-15分类号:D922.16;D923;G252
【部门】上海政法学院图书馆
【摘要】行业自律与立法规制是读者隐私保护工作中两种主要方式。立法规制模式的优点在于有章可循,缺点是面对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具有相对滞后性和僵化性。行业自律模式在灵活性、及时性、效率上更具优势,但目前我国图书馆行业自律的现状不甚理想。本文分析了行业自律与立法规制两种模式在读者隐私保护中的优势与缺憾,并对完善我国图书馆的行业自律给出了建议。
【关键词】图书馆 行业自律 读者隐私 隐私保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高校图书情报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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