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信用违约互换(CDS)风险的法律防范——基于信息披露规则完善的视角
2017-06-01分类号:D922.281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信用违约互换(CDS)的推出对于缓解债券市场因刚性兑付打破而带来的流动性匮乏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在我国目前信息披露规则下,信用违约互换(CDS)运行中产品固有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不能够被准确识别并防范,其在管理信用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必须通过配套制度将风险锁定在可控制范围内,契合信用违约互换(CDS)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成为关键。信用违约互换(CDS)作为管理信用风险的衍生品,参与者在进行交易时最需要知晓的信息必然是与信用风险高度相关的信息,包括参考实体的信
【关键词】信用违约互换(CDS) 信用风险 信息披露 风险相关性
【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金融稳定视阈下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基于法经济学的分析范式”(13SFB3036);;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债券市场建立市场化、法制化风险防范体系研究”(14JZD008);; 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大培育项目“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立法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区域公共事务治理中的政府协同机制研究”(14BGL114)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