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民监督公共权力的效能保障机制——以群众监督对接和助推反腐机关组织监督为视角
2017-06-28分类号:D262.6
【部门】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要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群众监督即公民监督,其本质是公民权利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相比组织监督,公民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影响。当前,公民监督赖以发力的条件和环境还存在诸多"短板",导致公民监督潜在功效和现实功效之间还有较大差距。加强公民监督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公民监督效能,对于助推反腐专责机关组织监督的工作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反腐败工作 权利监督权力 群众监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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