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11-05分类号:F271;F276.1;F832.49
【部门】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研究部
【摘要】本文总结了历史上国企改革的两个阶段,与之相比,第三轮国企改革序幕的拉开更能释放国企活力。本文分析了本轮改革的目标和领域,并认为,信托制度也为信托公司参与国企混改提供了制度优势,因此信托公司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改革开放后,国企混改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2001年,这一阶段是伴随着国企股份制改革而推进的。当时的混改对象是国有控股的中小型企业,此次国企混改使得国企数量从23.8万家减少到了2003年的15万家。第二阶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企改革 员工持股 混合所有制经济 证券投资信托 信托制度 信托公司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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