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森林旅游效益研究——以江西省为例
2018-02-25分类号:F326.27;F592.7
【部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摘要】新世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全国森林旅游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森林旅游取得了不少成绩,获得了一定的效益。本研究以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早试点省份之一——江西省为例,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从经济、资源、生态、社会和政治五个方面定量分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森林旅游发展的效益。在此基础上,结合江西省具体案例,总结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森林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资源开发不当、投入资金不足、环保意识薄弱和专业人才缺乏。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今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森林旅游 效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江西省
【基金】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森林旅游管理及其效益研究”(项目编号:13GL21);; 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旅游景区污染源形成机理及污染风险控制技术研究”(项目编号:20151BBG70014);;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基于景观多尺度的乡村旅游用地模式及价值研究”(项目编号:2015QNBJRC008)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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