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合同制度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适用
2017-07-15分类号:D923.6;F323.7;F752
【部门】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买卖双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适用标准合同已经成为惯例。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事先拟定出来的,对方可以全部同意,也可以拒绝。标准合同体现了交易过程的便利原则,但是它更多地反应了合同拟定者的意志,使另一方陷于被动地位。今后我国的农产品进出口,应该在适用标准合同的基础上,减少其消极影响,争取更多的主动性。
【关键词】标准合同 国际农产品贸易 权利与义务
【基金】广东省科技规划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的中期研究成果(编号:粤科规划财字[2015]110号)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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