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企业性银企关系制度
2000-06-22分类号:F279.516
【部门】南开大学经济学系
【摘要】本文以市场和企业两分法为指导,以事实根据为基础,着重论证了德国银行和部分大企业之间银企关系制度的企业性质,指出德国银行主导作用的基础是对企业的产权控制。与以银行信贷为基础的日本主导银行相比,德国银行对企业的优势地位相对稳固,银行对企业的控制性更强,因为产权实施具有法律强制性。银行对企业产权的稳定性与银行资金流动性的要求不符,容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因此必须有必要的环境,才能使这种企业性银企关系制度有效运行。
【关键词】企业性 主导银行 银企关系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开经济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