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理论解惑与重述
2018-03-08分类号:F321.1
【部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摘要】流行理论认为中国农地集体所有权制度设计脱离物权固有逻辑,主体不明确、客体不确定,还存在权能虚化与承包经营权关系不清等诸多缺陷。这种理论误解原因在于未能把握农地资源所有权特质,对于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群体性主体理解不当;脱离中国社会情境所预设的制度功能,没有在公有制政治前提下理解农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中国农地集体所有权是本土性物权,它是农民集体对于农地所享有的所有权,其权能依照情势选择性地休眠或者激活,在现阶段可以采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模式。
【关键词】农地 农民集体 集体所有权 物权
【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法理分析”(15NDJC148YB)
【所属期刊栏目】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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