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默示许可制度构建
2018-01-05分类号:D923.42
【部门】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摘要】由于现有制度并不能解决司法实务中面临的所有问题,因此在我国进行专利默示许可制度构建势在必行。分析指出,我国应首先完善《民法总则》中与专利默示许可相关的基础性规定,并在《专利法》中对具有普遍意义的特定情形下的专利默示许可进行明文规定。同时,应明确专利默示许可规则的确立与TRIPS协议的基本要求并不冲突。
【关键词】专利默示许可 专利法 民法总则 TRIPS协议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2&ZD073)
【所属期刊栏目】科技进步与对策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