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农地发展权的实现机制——对“集中居住”问题的思考
2017-04-08分类号:F321.1
【部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摘要】"集中居住"是目前我国农地发展权转移的重要表现形式。农地发展权权利主体应由农民集体和国家双方构成,促进农地资源利用中利益均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和可持续发展是其基本理路,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和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地推进"集中居住",是农地发展权实现的必要路径。
【关键词】集中居住 农地发展权 机制
【基金】2014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开放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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