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留用地在城中村转型中的作用
2017-02-08分类号:F301.2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征地留用地是政府在征用集体土地时,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核定用地指标,让被征地村级集体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安置失地农民。虽然征地留用地仍为原"村籍"农民共有,但土地性质已转为国有,开发和使用不存在制度障碍。通过物业入股、合作开发、自主开发等多种留用地开发方式,引导原村级集体经济由出租物业经济向投资型、产业服务型经济转型。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管理模式使原村级集体经济逐渐向市场主体转型。折股量化的收入分配方式使原"村籍"农民转为"股民",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产权虚置难题。留用地是我国现有土地制度下集
【关键词】城中村 集体经济 留用地项目 杭州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5YJC820016)
【所属期刊栏目】开放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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