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演化及其启示
2017-06-20分类号:F812.5
【部门】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首先梳理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演化的阶段性轨迹,即从特许条件外禁止发债,到突破1994年版预算法限制的试点阶段,最终到有新预算法保障的省级政府限额内自主发债等几个标志性的阶段;其次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举债权下放不充分,二是中央政府的行政干预阻碍市场化进程,三是市场化的投资主体参与度不高等;最后总结相应启示并提出政策建议:一是进一步下放举债权,赋予市县级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权限;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定价机制的运行以及相应信息的公开透明化;三是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参与,降低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
【关键词】地方政府 债券政策 财政信用 财权改革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非均衡分税体制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测度与控制研究”(项目编号:13BYJ162);; 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河北省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监管机制与演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SD161065)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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