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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完善我国绿色税制的思考

2017-07-21分类号:D922.22;D922.68;F812.42

【作者】彭小雅  
【部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环境保护税法》(下称《环境税法》),作为我国第18个税收种类,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征。这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的首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对我国构建和完善绿色税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环境税法》的征税项目是其中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类应税污染
【关键词】绿色税制  税收手段  环境税法  排污收费制度  环境税制  环境税体系  排污费  环保税  资源税  税收中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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