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地方主体税种构建的消费税改革建议
2017-06-26分类号:F812.42
【部门】经济研究参考
【摘要】一、重组课税范围。消费税课税范围体现了消费税的课税广度。现行消费税课税范围过窄,弱化了应有的调节作用,限制了消费税收入增长,使得消费税收入主要来源于烟草、酒类、汽油和汽车四类消费品。从引导消费倾向角度来看,应将私人飞机、高档皮草、高档时装等新兴奢侈品,高级美容、高档会所、高档娱乐等高档消费行为纳入到课税范围。另外,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应将不利于健康生活理念的消费品,如皮革制品、水泥、化工产
【关键词】地方主体税种 零售环节 消费税税率 课税范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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