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去库存的政策措施
2017-08-26分类号:F299.23
【部门】经济研究参考
【摘要】1.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限制新建棚改安置房,库存较大的市(地)原则上不得新建棚改安置用房,努力全部实现货币化安置。调整棚户区改造规划,兼顾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建设,搭建存量房信息平台,打通棚改回迁安置房和存量商品房通道。对已有住房保障而不需要安置住房、且本人自愿的棚户区改造居民,直接给予货币补偿。对于自愿购买存量商品房的,给于一次性临迁补
【关键词】房地产 商品住宅 住房公积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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