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府系统预算权的总体框架
2017-02-26分类号:F812.3
【部门】经济研究参考
【摘要】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系统(广义的政府概念)拥有预算权力的主体主要包括党委、人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等。针对我国预算权力配置中存在的问题,在现行制度的基本框架下,对预算权力进行调整和优化,构建"四位一体"预算合作与制衡新机制,即优化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四者之间的预算权力关系,使充分发挥各自职
【关键词】预算权力 政协 党委 问责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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