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塞勒对行为法和经济学的贡献
2017-12-18分类号:D90-059;F091.3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理查德·塞勒既是第一个把心理学引入经济学的学者,也是首位把行为经济学引入法学领域的经济学家。他将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的行为经济学假设引入主流法和经济学,并对其坚持的三项经济学基本原理进行批评。在实证研究方面,塞勒主要阐释了行为经济学如何帮助解释那些与法律相关的人类行为以及法律为什么采取了它现在所采取的形式。在对策研究方面,塞勒致力于研究法律应该如何被制定才能使之更好地实现它特定的目标。在规范层面,塞勒提出了一种温和专制主义观念,认为政府可以利用行为经济学知识优化政策设计,助推人们做出最优决策。波斯
【关键词】理查德·塞勒 行为经济学 法和经济学 行为法和经济学
【基金】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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