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与企业融资——来自重污染类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17-09-22分类号:F275;F832.51;X196
【部门】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基于我国重污染类上市公司2009-2014年数据,本文考察了2011年底的"雾霾爆表"事件对重污染企业融资能力的影响,并探讨了该种影响的作用机理。无论是使用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s-in-differences)还是固定效应加Bootstrap法(自体抽样法)都表明"雾霾"事件对重污染企业融资能力具有负向净效应;分产权回归的结果表明,对于非国有实验组企业而言,上述负向效应更为显著,国有实验组所受影响则相对较小;进一步的拓展研究还发现,"雾霾"事件过后,重污染类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得到了显著抑制,而
【关键词】“雾霾” 企业融资 过度投资 双重差分
【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研究”(项目编号:14JZD031)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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