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权力、高管团队薪酬差距与企业风险承担
2017-11-29分类号:F272.3;F272.9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中代理人风险规避假说,探讨高管团队薪酬差距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并考察CEO权力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高管团队薪酬差距能够提升企业风险承担水平,但这一激励效应仅存在于非国有企业中,说明非国有企业中高管团队内部差别化的薪酬体系能起到晋升激励的作用,进而缓解经理人风险规避问题;CEO权力对高管团队薪酬差距与企业风险承担的关系存在负向调节作用。研究结论不但丰富了企业内部薪酬差距的研究,而且对于改善我国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普遍不高的现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薪酬差距 企业风险承担 CEO权力 晋升激励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7160204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课题(2016Y1132)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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