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项目收益债券发行规模及其对基础建设投资的影响——基于全国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
2017-11-08分类号:F283;F832.51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
【摘要】在规范和清理地方政府债务的背景下,对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1),总的要求是地方政府不能再随意向银行借贷,而要在预算的约束下,对公益性或非公益性的地方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这一制度既约束了地方政府的借贷行为,又为地方政府的举债开了正门,但债券发行实行限额的管理。为此,作为全社会基建投资中重要组成的政府投资,由间接融资的信贷转变为直接融资的债券,是否会产生基建投资的缺口,应关注的问题。本文从新试点的项目收益债券的发行与使用规则入手,根据地方政府现有的债务存量与结构和发
【关键词】财政新规 项目收益债 偿债准备金 债券保险 政府债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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