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对“僵尸”企业的分析
2017-02-25分类号:F276.1
【部门】河海大学商学院 江苏省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摘要】目前,"僵尸企业"的处置步履维艰,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因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经济的影响力、控制力和活力,亟需进行制度创新。而契约经济学中不完全契约理论有助于揭开"僵尸企业"重组的本质,并在一定意义上为重组后的剩余控制权的配置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对此,在"僵尸企业"重组中,国家应该加强对投资重要性的考量,关注产权的安排,在有效防范私有企业被套牢的前提下,应将剩余控制权在私人资本和国有企业之间进行更合理地分配。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 僵尸企业 私人资本 剩余控制权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编号2013B12714);;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2EYB008)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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