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上学的法律关系分析——以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理论为分析视角
2017-06-25分类号:D922.16;G78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
【摘要】由在家上学引发的讨论,其表是规范与事实的背离,其里则是国家与父母的博弈。厘清在家上学的法律关系,既是父母主张权利的前提,也是国家政策制定的需要。本文借鉴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理论发现:尽管国家具有实施义务教育的权力,但其没有义务教育方式的豁免;同样,虽然父母有选择在家上学的权利,但其没有实施在家上学的特权。因此,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权力不应否定父母对义务教育方式的选择,而父母实施在家上学的权利也不能排斥国家对在家上学的监管。因此,教育立法应适时确认在家上学的合法性,并将立法重心放在对在家上学行为的具体规制。
【关键词】在家上学 法律关系 霍菲尔德 国家教育权 父母教育权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在家上学’合法化的可行性探究”(16XNH041)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