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和BEPS视角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税收政策建议
2017-09-20分类号:F125;F812.42
【部门】西安外事学院
【摘要】随着我国发展阶段的转换以及"一带一路"的实施,我国企业走出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活动迅速增长,"走出去"与"引进来"并存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的主要特征之一。积极稳妥执行G20峰会公报和推进BEPS行动计划,充分运用多边工具完善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众多双边税收协议,应完善税收投资抵免政策,实施综合限额抵免;借鉴美国成熟经验,探索建立境外亏损追补机制;实施间接抵免方法,建立海外投资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税收协定,扩大税收饶让覆盖面;加强跨境直接投资税收辅导和服务,尤其是加强国别报告的辅导。
【关键词】“一带一路” BEPS 直接投资 税收政策
【基金】全国重点会计科研课题“大数据环境下企业整合报告构建与应用研究:基于信息资源配置效率视角”(2015KJB022);; 西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安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及财税政策研究”(16F71)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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