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防范机制选择:监督还是激励?
2017-03-02分类号:F271;F832.51
【部门】广东财经大学
【摘要】监督和激励是公司治理的两种基本手段,它们单独或交互发挥作用。以2011—2014年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激励、监督两大机制的掏空抑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离不开高管的配合,高管是激励与监督的对象;在只考虑单一治理机制时,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设监督效果较好,但不管是对高管还是董事会,也不论是薪酬激励还是股权激励,激励机制效果甚微;较高的独立董事比例、较大的董事会规模甚至不利于抑制掏空;对于激励与监督机制的组合,高管薪酬激励与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的监督组合、高管薪酬激励与董事会持股组合对
【关键词】掏空 监督机制 激励机制 薪酬激励 股权激励 交互作用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掏空动机下大股东与高管合谋的形成机理及预警机制研究”(15BGL064)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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