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政府兜底责任及履责机制
2017-06-28分类号:F842.67
【部门】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摘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和目标决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政府责任具有兜底性。政府兜底责任主要体现在承担转制成本、对养老保险缴费和养老金给付进行财政兜底。为更好地履行兜底责任,政府应建立转制成本消化机制、养老保险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拨付机制等机制,厘清各方责任,明确履行兜底责任的程序。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政府责任 兜底责任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4BZZ060)
【所属期刊栏目】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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