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新规的解析
2017-12-09分类号:F812.42
【部门】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摘要】201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37号公告着力在减轻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遵从成本上下了功夫,是国家税务总局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努力优化税收环境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迈进了"低成本,高遵从"的新时代。一、37号公告将企业减负的措施落实
【关键词】非居民企业 源泉扣缴 扣缴义务人 主管税务机关 所得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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