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出新规 扣缴时点大不同
2017-11-09分类号:D922.22
【部门】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
【摘要】201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取代了现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下简称3号文)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对源泉扣缴制度进行了重新梳理,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将对扣缴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产生重要影响。一、37号公告最重要的变化
【关键词】非居民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扣缴义务人 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管理 股权转让所得 扣缴税款 居民纳税人 所得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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