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法律责任的国际比较与中国关税法立法
2017-08-09分类号:D912.2;D922.221
【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法律责任作为关税法律实施的保障机制和关税法实现的必要组成部分,其内容不仅涵盖了权利(力)、义务、责任的配置问题,更浸润着权力制衡、公平平等、程序正义、责罚相当等价值追求与社会关切,在立法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一、关税法律责任的理论比较与架构廓清关税法律责任的规范构造,依赖于理论上对法律责任的解构,通过回应"为什么要承担责任""何种情
【关键词】关税法律 纳税人 罚款 行政处罚 法律制裁 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基金】世界银行“中国关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项目;; 财政部“关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项目;; 海关总署国际司“欧盟海关法翻译与比较研究工作”项目;; 上海市教委201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畅通法律机制构建研究——基于海关国际合作视角”(项目编号:16CG68);; 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欧关税立法比较与借鉴研究”(批准号:15ZFZ82008);;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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