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征管制度国际比较与中国关税法立法
2017-06-09分类号:D922.22
【部门】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
【摘要】关税征管程序制度是关税法的核心立法内容。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全国海关要通过建设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①实现"一次申报、分布处置"与企业"自报自缴"。如何有效回应当前我国关税征管改革的实践需要,积极借鉴各围关税征管改革和立法经验,实现关税程序制度的创新与拓展,更好地发挥现代关税征管制度在监督征税权、保障纳税人权利、提升征管效率方面的重要功能,成为本次关税立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②
【关键词】关税法 滞纳金 期限届满 期满 代扣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 关税 进口税 税收保全 推定课税 应征税额 应纳税额 税收优先权 海关申报 行政强制 税款征收 纳税人权利 《行政强制法》
【基金】世界银行“中国关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项目;世界银行“欧盟关税法律制度研究”项目;; 财政部“关税立法国际比较研究”项目;; 海关总署国际司“欧盟海关法翻译与比较研究工作”项目;; 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欧关税立法比较与借鉴研究”(批准号:15ZFZ82008);;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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